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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市乡村振兴局结合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2/1/18/art_21579_1223823.html,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乡村振兴局综合处,电话:0451-86772194。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拓宽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舆情回应方案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我局制作、获取的文件均通过该渠道发布,同时,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信息,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专题中对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我市有关工作动态和财政资金安排进行了转载发布,共转载发布工作动态210条、财政资金安排150条。 二是对照《条例》及有关规章要求,全面梳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报、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规准确答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研究,目前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够细致,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于该问题,我局改进如下:一是加强学习,改进方案,持续学习《条例》及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二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工作实效,通过宣传,提高本单位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重点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哈尔滨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重组为哈尔滨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哈尔滨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实际收取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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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